《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对湖南自考毕业生的作用及待遇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经过湖南自考并顺利毕业的考生,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非在职人员的湖南自考毕业考生被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2025年4月湖南自考报名中,考试安排已确定。同学们如需报考或需科目复习资料可在线咨询客服老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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