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数字签名:附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和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进行伪造。
102、哈希函数:是指一种算法,它将一串比特字符变换或翻译成另一串通常较短的字符串,该密码算法也称
单向散列运算,其运算结果称为哈希值,或称数字摘要,也有人将其称为“数字指纹”。
103、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104、认证:是指权威的、中立的、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或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包括文件、身份、物品及其产地、品质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与资格,经审查属实后作出的证明。
105、电子认证:是指以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
106、电子认证服务:按照我国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价服务活动”
107、站点认证:为了确保通讯安全,在正式传送数据电文之前,应首先认证通讯是否是在意定的站点之间进行,这一过程,称为站点认证。
108、电子认证法:是用来调整认证机构、证书用户、国家行政机关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之间在电子认证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9、认证机构:来源于英文的“certificationauthority”,缩写为CA,专指电子商务中对用户的电子签名颁发数字证书的机构,它已经成为开放性电子商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信用服务机构。
110、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我国《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则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界定为“是指为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111、PKI:publickeyinfrastructure的缩写,公开密钥体系,它是一种遵循既定标标准的密钥管理平台,能够为所有网络应用者提供加密和数字签名等密码服务及所必需的密钥和证书管理体系。
112、交叉认证;就是两个CA安全的交换密钥信息,相互有效的承认各自签发的证书的过程。
113、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我国《电子签名法》所界定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114、证书暂停:主要针对影响认证安全的紧急事件,而采取的暂时性措施。它只暂时阴却证书的使用,待需要调查处理的事宜完毕后,再作决定。
115、电子签名依赖方:我国《电子签名法》界定信赖方的含义:“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116、免责事由:又称为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免责事由可分为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和债权人的过错三种类型。
11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既可以是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也可以是社会现角、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
118、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119、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将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传输线路划入受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受益方的一系列过程这个定义侧重于支付方式的电子化;广义的电子支付还同时包括支付工具的电子化,将网上银行及其所开展新型金融服务如电子现金等也包括在电子支付的范围内。
120、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使用者以一定的现金或布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并以可读写的电子信息方式存储起来,需要清偿债务时,使用者可通过某些电子化媒介或方法,将该电子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此种电子数据便可称之为电子货币。
2025年4月湖南自考报名中,考试安排已确定。同学们如需报考或需科目复习资料可在线咨询客服老师领取。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